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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由来:《元和郡县志》卷17冀州衡水县:“县在长芦河西。长芦河则衡漳故渎也,因以为名。”据田雯《长河志籍考》:“衡水者,《禹贡》‘覃怀底绩,至于衡漳’。孔安国云:‘漳水衡流入河’。郑康成亦云:‘横漳,漳水横流’。王肃云,‘衡、漳二水名’,谬矣。”是衡水以近衡漳水为名,并非以衡、漳二水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春秋时属晋国。战国时属赵。秦属钜鹿郡。西汉高祖时为桃县地,属信都国。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始置衡水县,属冀州。隋大业三年(607年)罢州改属信都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复属冀州。五代、宋、金时属冀州。元中统二年(1261年)始改隶深州。明代仍属深州。永乐五年(1407年)漳水泛滥,冲毁县城,遂于十三年迁于漳河东之范家瞳,即今之衡水城。清雍正二年(1724年)六月,衡水县由深州改属冀州。1913年改属直隶省冀南道。1928年废道,衡水县始直隶于河北省。1937年属河北省第九督察区。1938年属冀南区。1941年8月15日,衡水县遂属边区辖冀南区十四专区。1945年衡水属冀南区五专区。1947年在衡水县城关置衡水市,次年撤销,仍属衡水县。1948年9月,衡水县置华北行政区冀南五专区。1949年8月1日衡水县划归河北省衡水专区。1952年11月7日,撤销衡水专区,衡水县划归石家庄专区。1958年12月20日,撤销武邑、枣强、冀县并入衡水县。1960年5月3日,撤销石家庄专区、衡水县划归石家庄市。1961年5月23日,复置石家庄专区,衡水仍属之。同年7月9日,析衡水县复置冀县(包括枣强地)。1962年3月27日又析衡水县复置武邑县,衡水县复为原建制,仍属石家庄专区。同年6月27日,复置衡水专区,衡水县还属之。1964年始将衡水县城建为衡水镇(属衡水县),专署及县、镇人民政府均驻衡水镇。1970年衡水专区改为衡水地区。1982年1月30日,衡水镇升为衡水市。1983年3月3日撤销衡水县建制并入衡水市,仍属衡水地区。国务院1996年5月31日批准撤销衡水地区、衡水市,设地级衡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