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445281000000
    地名由来:清顺治《潮州府志》卷1:取“普遍宁谧之义”。(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县地在汉时属南海郡揭阳县,东晋咸和六年(331年)属潮阳县。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从潮阳县分出洋乌、▉水、黄坑三个都的地域,新置普宁县。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第一任知县赵钺到任,县治寄设在潮阳县贵屿的民舍。万历十四年(1586年)县治迁于洪阳。万历十年(1582年)洋乌、▉水两都割属潮阳县,普宁仅存黄坑都。清雍正十年(1732年)六月,将▉水都170个村、贵山都西半部93村、洋乌都尾段45村割归普宁县,连同原黄坑都357村,辖地约1052.25平方公里。1935年割普宁大南山41个村属南山管理局。1949年7月1日,普宁县人民政府在流沙镇成立,定县城于流沙。1950年3月15日将原属惠来县的南阳山区的505个村,原划给南山管理局的锡坑乡,原属陆丰县的大坪乡,原属揭阳县的九斗、乌石村等地划归普宁县。同年6月,将原属普宁县的考溪、日路两个村和棉湖东关桥、新寨等划归揭阳县;将贵屿南安乡、石桥头西乡、军埠村划归潮阳县。1958年5月,将原属潮阳县的大长陇乡(山柄村外)、陈店乡的石港、浮屿村和石船乡的碗仔、百吉岭、白马柯、洋下、白沙溪、岭尾、打古潭、望岭、龙潭等村划归普宁县。1958年12月同惠来县合并,称普宁县,至1961年3月恢复惠来县建制。1972年2月,将原属普宁县的贡山、湖西、四乡等3个村划归揭西县。普宁县于明、清时期隶属潮州府。1911年以后,隶属潮循道、广东省东江行政委员公署、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后先后隶属广东省潮汕专署、粤东行署、汕头地区专员公署、汕头地区行政公署,今属汕头市。国务院1993年4月6日批准撤销普宁县,设立普宁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