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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由来:长沙之得名,据《史记·天官书》载:“轸为车,主风。其旁有一小星,曰长沙。”《太平寰宇记》引阚骃《十三州志》云:“西自湘江至东莱万里,故曰长沙。”《方舆胜览》卷23潭州:长沙“郡以长沙星得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秦置湘县及长沙郡。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封吴芮为长沙王,建立长沙国,并改湘县为临湘县,传五世国除。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复置长沙国。东汉初复长沙郡。三国初属蜀,后属吴。西晋永嘉元年(公元307年)为湘州地。东晋咸和三年(公元328年)至南朝宋孝建初,湘州曾4次废而复置。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改临湘县为长沙县,废郡,改湘州为潭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潭州,复为长沙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复置潭州。五代唐楚王马殷置长沙府。宋元符元年(公元1098年)析长沙县南部置善化县,两县同城而治。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潭州路。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改为天临路。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置长沙府。清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设长宝道。1912年废善化县、长沙县入长沙府,次年废府复置长沙县。1914~1922年设湘江道。1933年析长沙县置长沙市,由省直辖。1938年11月“文夕”大火后,长沙市并入长沙县,至1942年恢复市建制。1949年为省辖。1959年望城县并入长沙县,并由湘潭专区划归长沙市管辖。1977年复置望城县。1983年益阳地区宁乡县、湘潭地区浏阳县划入后成今境。1993年1月浏阳撤县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