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150000000000
    地名由来:该自治区在内蒙古地区,故以“内蒙古”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内蒙古地区历名悠久,是我国民族古文明发祥地之一。呼和浩特市郊的“大窑文化”、“鄂尔多斯文化”、“扎赉诺尔文化”、“河套人”,特别是我国史前时期六大文化区系之一的文化代表-赤峰市郊的“红山文化”等历史遗迹都说明,70万年以来,这里都是先人劳动、生息、繁衍的摇篮。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契丹、女真、蒙古诸民族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战国时期,赵、燕等国在此设治,为匈奴、东胡等民族游牧地。秦汉置九原、云中、西河、定襄等郡。唐置丰、胜、云等九州,后辽国兴起。宋开禧二年(1206年),蒙古各部联合,建蒙古汗国。从此“蒙古”一词由部落名成为民族地和地域名称。元朝曾属中书省、甘肃等行省和上都、集宁、应昌等路府。明朝,达延汗统一全蒙古,管辖六个万户,其中内蒙古有四个万户。清朝实行盟旗制,称漠北外蒙古、漠南内蒙古。“内蒙古”一 词始为区域名称,并沿用至今。当时辖6盟49旗。1912年后,各盟旗被划属其他省区。1947年5月1日,建立了内 蒙古自治区,辖中东部5盟、32旗、1县、3县级市。人民政府驻乌兰浩特市。1949年自治区政府迁至张家口市。1954年将绥远省划入,自治区人民政府迁至呼和浩特市,形成了以蒙古族聚居为基础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中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现辖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海4个市和呼伦贝尔、兴安、哲里木、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伊克昭、阿拉善8个盟,下设54个旗、17个县、13个县级市、16个市辖区;其中包括鄂伦春、鄂温克、 莫力达瓦达斡尔3个民族自治旗。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边疆的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东起兴安岭,西至阿拉善戈壁。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国北部,东与黑、吉、辽三省相邻,南与冀、晋、陕、宁四省区相连,西同甘肃省接壤,北面为俄罗斯与蒙古国。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成立最早的自治区。
      内蒙古阴山一带远古人类活动,有悠久历史。1973年在呼和浩特东北发现的距今50万年前的“大窑文化”发生于与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同一时期的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晚期。
      春秋战国之前,一些北方的游牧民族,如匈奴和东胡人在今天的内蒙古地区游牧生活。战国后期,燕国、赵国、秦国的领土已经拓展到今天的内蒙古地区,中原的华夏民族开始在内蒙古南部定居。如赵武灵王在今呼和浩特托克托县境内始建云中城。“赵长城”经过呼和浩特北面的大青山。燕将秦开击败东胡之后,构筑“燕北长城”,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南建右北平部,治所在宁城。
    秦朝修筑万里长城,连接从前各国的长城,以防御匈奴。内蒙古南部,如云中郡,是边防重镇。而北部塞外主要是匈奴人和乌桓、鲜卑等东胡人的领地。西汉时汉武帝对匈奴的战争取胜,匈奴势力北迁、西迁。在整个汉朝及其后的五胡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南匈奴人和东胡人逐渐和华夏民族融和,形成今天的汉族的前身。汉朝在今天的内蒙古地区设立郡县。如(前127年)西汉设置五原郡,辖境相当于今巴彦淖尔盟东部、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伊克昭盟)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等地。三国时期著名将领吕布就出生于此。
      隋唐时突厥势力左右蒙古高原。北宋时鲜卑人的一支后裔契丹人创立了辽国,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附近建立了蒙古草原上的第一个都城上京。辽被金灭了之后,鲜卑人的另一支后裔蒙古人进入这一地区,成吉思汗建立了蒙古帝国。明朝成立后蒙古人的势力退回塞外,内蒙古地区北部是蒙古人北元的疆域,南部则是明朝对抗北元的前线。清朝的满族统治者通过联姻或征服的方式将整个蒙古收入版图。清时通常将蒙古以大漠为界,分为内扎萨克蒙古和外扎萨克蒙古。其中前者演变为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后者演变为今天的蒙古国。清亡之后外蒙古走向独立,而内蒙古则一直在中华民国的统治下,被分为若干个省。抗日战争期间,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曾被日军占领,德王为首的一些人与日本人合作,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机构,管理内蒙古地区。
      1947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就受苏联政策的影响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含了当时的察哈尔省、兴安省以及宁夏省、热河省和绥远省的部份地区。
      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 召开,会议决定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纪念日,民族区域自治在全国第一个得以实现,时辖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锡林郭勒、察哈尔盟,计32个旗、1个县、3个县级市,面积54万平方公里。自治政府驻王爷庙。1949年11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自治政府迁址张家口。1949年9月19日,以国民党高级将领、绥远省代省长董其武为首的19人率部举行起义,其后,成立绥远省人民政府。1954年3月5日,内蒙古人民政府、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绥远军政委员会、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归绥市(呼和浩特市)联合召开扩大会议,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从3月6日起,绥远省建制和省人民政府同时撤销,原绥远省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市。1955年7月30日,将热河省敖汉、翁牛特、喀拉沁旗和赤峰、宁城、乌丹县划归自治区昭乌达盟。1956年4月3日,将甘肃省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额济纳蒙古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增设巴彦淖尔盟,以原自治州和自治旗的行政区域为盟的行政区域。1969年7月5日,将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分别划归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将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划归宁夏和甘肃,1979年5月30日又重新划回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