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130322000000
    地名由来:据考汉之交黎县,东汉改为昌黎县,三国魏置昌黎部。(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昌黎春秋时属肥子国,战国为燕国地。秦属辽西郡。汉时在县南置絫县,属幽州辽西郡,后汉省入海阳县,亦属辽西郡。三国魏、晋因之。北魏仍属辽西郡,为海阳县地。北齐省辽西郡入北平郡,省海阳县入肥如县,遂为北平郡肥如县地。隋开皇六年(586年)省肥如县入新昌县,十八年(598年)改新昌县为卢龙县,遂为北平郡卢龙县地。唐属河北道平州,为卢县地。唐朝中叶营州柳城县曾寄置于此。辽太祖为安居定州俘户置广宁县(治今城关镇),隶属南京道营州,为州治,同时设营州邻海军于此。金皇统二年(1142年)废营州,广宁县改属平州;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改广宁县为昌黎县(据传,为黎民百姓昌盛兴旺之意),属中都路平州。元时昌黎县属中书省永平路。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省抚宁县、海山县入昌黎县;三年复置。至元四年(1267年)又以抚宁、海山二县入昌黎县;至元七年(1270年)复置,又省昌黎县、海山县入抚宁县。至元十二年(1275年)复置昌黎县,并省海山县入焉,属滦州;大德四年(1300年)昌黎县改属永平路。明代昌黎县属京师永平府。清时昌黎县属直隶省永平府。1913年昌黎县属直隶省渤海道;1914年改属直隶省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5年后属伪冀东自治区政府。1941-1945年间,曾建立迁卢抚昌、丰滦昌乐、昌乐、临抚昌联合县,1946年撤销联合县,4月昌黎县改属冀东区十三专区。1948年9月属冀东区十二专区。1948年建立昌黎市,后废。1949年8月1日,昌黎县划归河北省唐山专区,并为专署驻地,直至1958年。1960年4月2日撤销唐山专区,昌黎县改属唐山市。1961年5月23日恢复唐山专区,昌黎县复属唐山专区。1970年唐山专区改称唐山地区,昌黎县属之。1983年5月5日撤销唐山地区,昌黎县划归秦皇岛市管辖。

    昌黎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隶属于秦皇岛市管辖,是全省首批扩权县之一。地处京津唐经济区、东北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三大经济区交汇处,北枕碣石,东临渤海,西南挟滦河。全县总面积121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4万亩,辖16个乡镇(6乡10镇),一个城郊区,446个行政村。昌黎县是久负盛名的花果之乡、鱼米之乡、文化之乡、旅游之乡。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昌黎县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资源优势、雄厚的产业优势、卓越的环境优势、优良的人居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