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220621000000
    地名由来:清宣统元年(1909年)置抚松县。设治双甸子。“抚”,有“镇抚”之意,“松”指松花江。民国《抚松县志》卷1:“以地当松花江上游,故设治后定名曰抚松县。”(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史初期为“辽东外徼”。商、周、春秋属肃慎地。秦、汉、三国、晋及南北朝属高句丽。隋属靺鞨粟末部。唐先属河北道渤海都督府,后属渤海国西京鸭绿府丰州。辽属东京道丰州。金属奴儿干都司建州女真部建州左卫朱舍里。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圣祖下谕旨,将“兴京(今辽宁省新宾县)以东,伊通州(今吉林省伊通县)以南,图们江以北悉行封禁”,现今的抚松地域是封禁的中心部位。嘉庆7年(1802年)前后,有人(多为满族)进入禁区采参、采香、采药、采珠、打猎、捕鱼、挖金。光绪四年(1878年),盛京将军奏请开禁,丈放土地,准民营业。从封禁到开放,长达201年。光绪元年(1875年),设长白抚民局,抚松地域大部属长白抚民局。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908年1月29日),设吉林濛江州,抚松地域上属吉林副都统,下属吉林濛江州。宣统元年三月初六日(1909年4月25日),设奉天长白府,抚松地域又改属奉天巡抚长白府所辖。清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六日(1910年1月16日),正式置县。建县之初,县治所设在“双甸子”(今抚松镇),故取名“双甸县”。由于此地游民杂聚,交通闭塞,常年土匪麇集,治安混乱,故于宣统二年七月十九日(1910年8月23日),报朝廷更名为“抚松县”,“抚松”一词含镇抚安定、地处松花江上游之意。1913年,废奉天巡抚改奉天省,同时承东边道旧制,抚松属奉天省东边道。1915年,遵省令改县行政公署为县公署。1923年,废东边道,抚松由奉天省直辖。1929年,奉令改县公署为县政府。1934年10月1日,伪满州国公布《省官制》,抚松属伪安东省。1937年,增设通化省,抚松属伪通化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建立抚松县人民民主政权。1945年12月18日,成立抚松县人民政府。建国前,先后属安东省冀热辽吉林区通化专员公署,安东省通化专员公署,辽宁省通化专员公署,辽宁省通化地区第一专员公署,辽宁省直辖,安东省通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辽东省通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建国后的1952年6月,抚松始由辽东省直辖。1954年8月24日,划归吉林省,属吉林省通化地区专员公署。1985年3月,撤销通化地区专员公署,改市管县制,抚松由浑江市辖,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