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230921000000
    地名由来:1916年析依兰县设勃利县,以古勃利州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1918年10月19日设县。根据境内勃利河(现名西北楞河)而得名。隶属依兰道管辖。最初县政府建于大四站,后遭匪患,两次迁徙。1919年秋,迁至大碾子河镇老街基(现县水利材料场);1924年1月27日又迁至大碾子河东岸北头道街(现县百货批发公司)。1929年废除道制,隶属吉林省管辖。1933年2月28日,日寇侵占勃利。成立伪县公署,隶属伪三江省管辖。1943年10月,划归伪东满总省管辖。1939年6月,划出境内南部的林口村、古城镇、龙爪村和青山村,另设林口县。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11月成立勃利县政府。勃、依、桦专员公署也设在这里,隶属合江省。1948年3月,撤销双河县,将其所辖双河、吉兴、团结治安、致富等镇区划归勃利县。1949年4月21日,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勃利县隶属松江省。建国后1954年6月19日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勃利县隶属黑龙江省。1955年黑龙江省下设专员公署,勃利县隶属合江专员公署。1965年2月2日设立七台河特区,将原七台河镇所辖的9个生产大队、36个生产队(13个自然屯)、15个居民委员会;土地面积350万平方米,统划归七台河特区。次年9月26日,又将茄子河、中心河两公社,包括8个生产大队、40个生产队,土地面积约600平方公里,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83年10月实行市管县,勃利县隶属七台河市领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