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370883000000
    地名由来:据《续汉书·郡国志》注:“有驺山,高五里,秦始皇刻石焉。”《水经·泗水注》称:“因邹山之名以氏县也。”(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西周为邾都(今县城东北47公里)。春秋邾迁都绎山南(今县城东南11公里)。其北为鲁平阳邑(今城关镇)。战国邾音转为邹,秦于其地置邹县,又于故平阳邑地置平阳县,同属薛郡。西汉改平阳为南平阳,属山阳郡,邹县属鲁国。东汉、三国魏因之。南朝宋改南平阳为平阳。北齐废平阳县,徙邹县治平阳城,县名始与今地相合。隋因之,属鲁郡。唐、宋属兖州。金、元属滕州。明、清属兖州府。1914年属济宁道。1925年属兖济道。1928年属省。1936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0年属鲁南专区。1944年属鲁南行政区第一专区。1949年属鲁中南行政区尼山专区。1950年属滕县专区。1953年属济宁专区。1967年属济宁地区。1983年属济宁市。。国务院1992年10月4日批准撤销邹县,设立邹城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