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371200000000
    地名由来:据《水经注》载:东周灵王五年(前567年),“齐灵公灭莱,莱民播流此谷,邑落莱芜,故名莱芜。”据《水经·淄水注》载:“淄水东北流▉莱芜谷,屈而西北流,▉其县故城南。《从征记》曰:城在莱芜谷,……旧说云,齐灵公灭莱,莱民播流此谷,邑落荒芜,故曰莱芜。”市以莱芜谷为名。(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莱芜古属青州。汉代置莱芜县,属泰山郡。据《水经注》载:东周灵王五年(前567年),“齐灵公灭莱,莱民播流此谷,邑落莱芜,故名莱芜。”三国至隋时分时合。武周长安四年(704年)复置莱芜县,属兖州府鲁郡。唐元和十五年(820年)并入乾封县;大和元年(827年)又置莱芜县。宋初属兖州,不久改属京东西路袭庆府。金属山东西路泰安州。元属直隶都省山东泰安州。明属山东布政使司济南府泰安州。清属山东布政司使泰安府。民国初年,属济南道;1927年废道属山东省。1937年后,先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后属第十五行政督察区。1939年8月,莱芜县民主政府成立,属七县行政联合办事处。1940年3月,属泰山专署。翌年春,莱芜县一分为三,西部、北部归莱芜县,东部、东北部归博莱县,均属泰山专署;南部归新甫县,属泰南专署,1945年10月恢复莱芜县,属泰山专署。1958年泰安专区撤销,属济南市;1961年泰安专区恢复,复属之;1983年8月,改为省辖(县级)市,属泰安行政专署;1985年由省直辖。国务院1992年11月22日批准莱芜市升为地级市,设立莱芜区、钢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