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410883000000
    地名由来: 

    历史沿革:孟县在商、周以前为冀州南境。周武王伐纣,会八百诸侯于黄河北岸(在今孟县西南),渡口称“盟津”又称富平津。春秋时期,周桓王以此地与郑国,故也称郑地,周襄王以此地赐晋,晋于是始启南阳(包括太行山以南,黄河以北广大地区),这里为南阳的一部分,也称河阳。秦属三川郡北境,为河雍县。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称河阳县,隶河内郡。新莽改称河亭。东汉复称河阳县,魏、晋、北魏均仍旧。北魏太和中至东魏元象元年(538年)先后筑成河阳三城,遂为洛阳以北军事重镇。北齐废河阳县,额税分属温、轵二县,河阳三城为军戍重地。隋开皇十六年(596年)重置河阳县,属怀州。唐武德初改为大基县,武德四年置盟州,八年废,仍称河阳县。咸亨五年(674年),复称大基县,属洛州。玄宗时以讳复改为河阳县。开元初,为东京畿邑,属河南府。武宗会昌三年(843年)升河阳为孟州,领河阳、济原、温、汜水、河阴五县为属邑,隶河北道。五代、北宋仍为孟州。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改属济源郡,属京西北路。金、元、明洪武初,仍为孟州,至洪武十年(1377年)改州为县,始称孟县。清朝仍旧。(1912年)直属河南省,1913年属河南省豫北道,1914年改属河南省河北道,1927年道废,属河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督察置设新乡)县公署改称县政府。1945年9月县城第一次解放,1947年7月7日最后一次解放,孟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太岳第四行政公署辖。1948年5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孟县属华北区太岳四行署。1949年8月20日,新设平原省,孟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专员公署驻焦作)。1952年11月撤销平原省,孟县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专署驻新乡)。1986年1月撤新乡地区,孟县属河南省焦作市。国务院1996年5月20日批准撤销孟县,设立孟州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