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445200000000
    地名由来:揭阳是广东古县之一,因揭阳岭而得名。《读史方舆纪要》卷103:揭阳故城“在(揭阳)县西北,揭岭之南。汉置县,以揭岭为名”。县在揭岭之南,故曰揭阳。(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揭阳是广东古县之一,因揭阳岭而得名。秦始皇平定南越后,于秦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揭阳县,隶扬州南海郡。秦末,赵佗自立为南越王,揭阳归佗。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揭阳归汉,仍隶南海郡。晋咸和六年(331年)改隶东官郡。义熙九年(409年)分东官郡,置义安郡,揭阳县废,属海阳县。宋宣和三年(1121年),割海阳县之水宁、延德、崇义三乡共13都置今揭阳县。宋绍兴二年(1132年)又废,并入海阳。绍兴八年(1138年),复建揭阳县,隶潮州。县治初设于吉帛村(今渔湖镇京岗村),后定于玉窖村(今榕城镇)。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划龙溪都(今潮州市庵埠一带)归海阳;又划鲩江、鳄浦、蓬州三都凑建澄海县。清乾隆三年(1738年)年,割蓝田都之九、十鄙(今丰顺县汤坑一带)合建丰顺县。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废潮州府,揭阳县先后隶属广东省第五、六、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8年5月,在大北山区成立的潮揭丰人民行政委员会(翌年3月改为揭阳县人民行政委员会);1949年1月,在小北山区成立的潮揭丰边人民行政委员会。两址辖境约占全县面积的三分之一。1949年10月后,揭阳县建制不变,先后隶属于潮汕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潮汕专员公署、粤东办事处、粤东行署;1956年,改隶汕头专区;1958年冬,废丰顺县,汤坑、八乡、丰良、潘田公社并入揭阳县;1961年复置丰顺县,原并地仍归丰顺;1965年7月,划出河婆、良田、坪上、龙潭、灰寨、五经富、京溪园、钱坑、金和、塔头、凤江、东园公社和棉湖镇合置揭西县;1968年3月,隶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隶汕头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9月隶汕头市人民政府。县治位于榕城镇。国务院1991年12月7日批准撤销揭阳县,设立揭阳市(地级),设立揭阳市榕城区。将揭东县和原汕头市的揭西、普宁、惠来县划归揭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