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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由来:桂林之名始于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意为其地江源多桂,不生杂木。《旧唐书·地理志》称:“江源多桂,不生杂木,故秦时立为桂林郡也。”(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秦属桂林郡地。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始安县,治今桂林,为广西最早县之一,属零陵郡。三国吴甘露元年(公元265年)析零陵郡西南部置始安郡,治始安县。西晋改属广州。东晋复属荆州。南朝宋改属湘州。南朝梁大同六年(公元541年)析湘州西部置桂州,治始安县。隋废州存始安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废郡置桂州,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始安县改为临桂县。北宋至道三年(公元997年)桂州为广南西路治,桂林首次为广西首府。南宋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改桂州为静江府。元改府为路,广西行中书省亦治此。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静江路为桂林府,为广西承宣布政使司治。清为广西省治。1913年为漓江道。省会迁至南宁。1914年为桂林道。1930年为第一民团区。1932年为桂林民团区。1934年为桂林行政监督区。1936年省府从南宁迁回桂林。1939年于临桂县城区置省辖桂林市。1940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1944年为第八行政督察区。1950年桂林市为省辖市。1958年划归桂林专区。1961年改为自治区辖市。1981年和1983年原桂林地区阳朔县和临桂县先后划入后成今境。国务院1998年8月27日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地级桂林市。